重要提示:
◇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台风、暴雨、检修等)或政策性调整,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,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,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,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;
◇新疆气候炎热干燥,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、太阳镜、太阳帽及雨伞。同时配备清热、解毒的药或冲剂。
◇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,记好导游电话备用。注意安全,保管好个人财物,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;
◇文明出行,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,不任意在景区、古迹上乱刻乱涂。
◇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《游客意见书》,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,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;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,尽量当地解决。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,可在当地备案,提醒: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。
◇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、导游、其他游客、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、语言和肢体冲突后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;行程中发生纠纷后,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(下)飞机(车辆、船只)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,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(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)、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(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)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、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、索赔、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,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自行承担。
免责声明:
注:本行程全程0自费,除景区娱乐项目及歌舞表演以外,如若客人签订自愿自费协议后又产生投诉行为,不予处理。
1.如因景区景点或经营方调整节目表演时间、演职人员、表演方按时休息恰好错过游客观赏时间,则本公司不能承担相应赔偿。
2.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,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,恕不退赔费用。
3.团队游览期间旅游者擅自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旅行社与其旅游服务关系自动终止,未发生的费用不退,且不对游客离团期间发生的意外承担责任;地接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组团社承担
4.如遇天气原因、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、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,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。
5.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,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车程时间延长,请游客谅解并配合。
6.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社质监员处理或组团社(游客报名旅行社),由于游客主动与旅游地区的司机、导游、其他游客、当地市民、百姓等人群发生纠纷和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
特别规定
1、根据国家旅游法规定,为确保您的旅程顺利,请您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好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贵重物品。
2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天气、罢工、政府行为等)或旅行社已尽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;交通堵塞等)导游有权调整旅行社产品中景点的先后次序及游览时间。
3、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,有下列情况禁止参加旅游:
(1)传染性疾病患者,如传染性肝炎、活动期肺结核、伤寒等传染病人;(2)心血管疾病患者,如严重高血压、心功能不全、心肌缺氧、心肌梗塞等病人;(3)脑血管疾病患者,如脑血栓、脑出血、脑肿瘤等病人;(4)呼吸系统疾病患者,如肺气肿、肺心病等病人;(5)精神病患者,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;(6)严重贫血病患者,如血红蛋白水平在50克/升以下的病人;(7)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患者;(8)身体极度虚弱者。请各位游客配合,如有属于以上情况,仍报名参加游览,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自负,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也将由游客承担,并且在旅游前或旅游途中发现游客有以上情况,本旅行社有强制终止合同的权力,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!
4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,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,但不承担相应损失,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,敬请游客自行承担。
5、行程中导游有任何违反合同之处,请游客及时反馈,争取将双方损失降至最低,若当时因协商无果而拒绝继续行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。
6、行程中有异议,请及时于当地提出并认真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,我社将积极协调处理。返程后投诉,我社不予受理。
7、建议您保持良好的出游心态,互相理解,互相尊重,凡事友好协商,祝您拥有愉快而难忘的旅程。在旅游
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,并对自己安全负责。